签证及滞留
兼职工作
允许对象
- 以申请之日为准、上一学期的平均成绩在C(2.0)以上的学生
允许时间
课程区分 | 年级 | 韩国语能力 (TOPIK or KIIP Level) |
允许时间 | ||
---|---|---|---|---|---|
平日 | 周末、假期 | ||||
本科 | 1~2年级 | 3级 | X | 10小时 | |
O | 25小时 | 不限 | |||
3~4年级 | 4级 | X | 10小时 | ||
O | 25小时 | 不限 | |||
硕士·博士 | 不限 | 4级 | X | 15小时 | |
O | 35小时 | 不限 |
提交材料
- 兼职工作确认书 *需要雇主和学校留学生负责人确认
- 外国人登录证
- 护照
- 成绩证明
- TOPIK(或KIIP)成绩单
-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 *包括时薪、工作内容及时间
-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方法
- 填写兼职工作确认书(对象个人资料及兼职工作单位)
- 准备好提交文件、拜访国际交流本部留学生负责人并经负责人确认
- 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
- 电子信访 : www.hikorea.go.kr - 电子信访 -留学生(D-2)及语言研修生(D-4-1)兼职工作许可
- 访问申报 : www.hikorea.go.kr - 访问预约 - 在预约的日期访问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 必须在兼职工作开始前申请和获得许可。
许可期限
- 滞留期内不超过1年,同时兼职的场所不得超过2家
※ 护照等上除了滞留资格之外、还必须有活动许可印章(注明工作场所及许可期限)
许可限制
- 专业领域活动(E-1教授、E-2会话指导、E-3研究、E-4技术指导、E-5专门职业、E-6艺术演出、E-7特定活动)、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
- 未与用户签订直接雇佣合同的留学生(雇主与用户必须一致)
- 远距离工作者(以住址和大学所在地为准、车程不超过1小时视为适当距离)
- 研究课程(D-2-5)留学人员
- 未取得兼职工作许可或者有过违反许可条件经历的人
- 符合以下情况的雇主和行业将限制许可:过去因非法雇佣等而受到过处罚、限制发放签证的企业及雇主、制造业、建筑业(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 但制造业的情况、拥有TOPIK 4级(KIIP 4)以上语言资格者破格允许
专业领域破格允许(示例)
- 口译/翻译、餐饮业助手、普通文职助手等
- 在英语村或英语夏令营等地担任商店售货员、餐厅店员、活动助理人员等
- 旅游向导助手及免税店销售助手等
工作场所变更
- 工作单位变更时、在变更后15天内亲自访问或通过电子信访服务申报变更工作场所
违反兼职工作许可者的处罚规定(通过虚假或非法手段取得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
- 第一次揭发时:依据法律第89条规定、未来1年内不得从事兼职工作
- 第二次揭发时:依据法律第89条规定、留学期间不得从事兼职工作
- 第三次揭发时:依据法律89条规定、取消留学资格
※ 建筑业与揭发次数无关、被揭发时、一律下达离境命令
未获得兼职工作许可便工作者
- 留学生及雇主均违反了法律第20条规定、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兼职工作许可特例(许可除外对象)
- 在不侵犯留学资格本质的范围内、享受一次性酬劳、奖金及其他日常生活中的报酬活动不在许可对象范围之内
- 留学生为取得学分等而参加校内的实习和研究项目,从中获得一定津贴时
- 为成为劳动奖学金的获得者而担任就读学校的助教(包括授课助教)、图书馆管理员等时
- 作为家务助手等非职业性的日常家务助手或办公助理等获得相应的答谢金等报酬时
- 参加非职业性的建议·感情顾问活动、临时出演电影或电视(1次及非连续性)等与之类似的活动获得报酬时
- 留学生(D-2)的收益性研究活动
- (所属院系内的研究活动)从院系及产学合作团获得研究津贴的情况、
- 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研究:免除兼职工作许可
- 参与与学业无关的研究:需要兼职工作许可
※ 关于是否与学业挂钩、需提交①指导教授确认书和②专科学院院长或研究生院院长级别以上教职人员的推荐信接受审查
- (所属院系外的研究活动)从院系外部单位获得研究费的情况、
- 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研究:需要兼职工作许可
※ 关于是否与学业挂钩、需提交①指导教授确认书和②专科学院院长或研究生院院长级别以上教职人员的推荐信 - 参与与学业无关的研究:需要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 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研究:需要兼职工作许可
- 自然科学领域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的收益性研究(院)活动不论是否与学业挂钩,均可破格给予资格外活动许可
- (所属院系内的研究活动)从院系及产学合作团获得研究津贴的情况、